【摘要】韩国于2007年将以往规制资本市场的《证券交易法》《期货交易法》等六部重要法规进行合并,实现了资本市场法的统合规制。其中"金融投资商品"是整部法律的核心概念,它对"金融投资业""金融投资业者"等概念,以及资本市场法的适用范围的确定具有重要的意义。我国尚未进行金融服务法领域的统合立法,但是对金融工具正逐步开放,法律规制的滞后和空白问题已经凸显,金融服务法领域的统合规制已经成为一种趋势。本文将详细论述韩国资本市场法上"金融投资商品"的具体定义,以及作为其具体类型的"证券"和"衍生产品"的概念,并与我国现有立法中的相应概念进行比较,为我国今后的统合立法提供参考。
【关键词】
《建筑知识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6
《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》 2015-06-26
《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》 2015-07-06
《重庆高教研究》 2015-06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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